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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JP 取消业务拆分模式,享受 0.5% Ekbis MSME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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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KOMPAS.com – 税务总局 (DJP) 发现了许多商人分割业务的做法,以继续享受最终的 0.5% 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 (PPh) 优惠。

这种做法是通过以有限责任公司 (PT) 或 Commanditaire vennootschap (CV) 的形式建立许多公司来实施,以便每个商业实体的营业额保持在每年 48 亿印尼盾的限额以下,这是获得中小微企业税率的要求。

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 (P2Humas) DJP Inge Diana Rismawanti 表示,这些调查结果是政府在通过 2026 年第 20 号政府法规 (PP) 更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 PPh 设施的规则时的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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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JP数据,有14名个人纳税人以PT或CV的形式记录拥有超过50家公司。

此外,大约 45 个其他纳税人拥有 26 至 50 个商业实体。

“想象一下,一个人拥有超过 50 个 PT 或 CV,”周三(2026 年 6 月 24 日)中小微企业部在雅加达举行的一次讨论中,Inge 说道。

据他介绍,据称,大量的商业实体是为了将每个实体的营业额保持在满足最终中小微企业 PPh 率要求的限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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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解释说,民主党在一些企业纳税人身上发现了一种重复的模式。

公司成立初期,营业额呈增长趋势。然而,当接近一定时期时,营业额实际上会下降,同时出现一个由同一方拥有的新商业实体。

“例如,我们观察纳税人的趋势。PT 注册后,其营业额就会上升。第三年,营业额开始下降。然后出现新的 PT。CV 也是如此,”Inge 说。

类似的模式也存在于简历型商业实体中。根据DJP的说法,从第一年到第四年,流动率一般会增加,但进入第五年时开始下降,然后是新简历的出现。

DJP 怀疑,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让每家公司的营业额不超过每年 48 亿印尼盾的限额。

在税收规定中,个人纳税人每年可获得高达 5 亿印尼盾的免税营业额便利。营业额超过 5 亿印尼盾至 48 亿印尼盾的,最终中小微企业 PPh 税率为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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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表示,这些调查结果表明,仍然有一些商业参与者选择维持其中小微企业的地位,而不是扩大其业务规模。

“嗯,这实际上让我们问为什么他们不为升级而感到自豪。他们应该为升级而感到自豪。也许以后他们可以更大地增加他们的营业额,而不是再微观或小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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